淮南市扶贫办财务报销制度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21-02-22 09:55信息来源:市扶贫办文字大小:[    ] 背景色:       

为加强财务管理,市办在坚持厉行节约、精打细算、合理开支,保障全办工作正常运转的原则上,就规范财务报销行为规定如下:

一、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

为明确财务报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各自责任,全办财务实行主任负总责,分管财务副主任具体负责,综合科、承办单位、验收人员负直接责任。主任负责对财务全部运行情况进行总监督;分管财务副主任负责对报销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批准;审核人员负责对报销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及财务制度进行审核。验收人对规格型号数量负责,单位负责人与经办人对报销内容负全责。

二、审批权限及标准

市办机关每笔支出由承办单位填报,市办综合科复核,市办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,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
市办机关单笔10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(日常合理支出除外),由承办部门与综合科会商,会商同意办理的,书面报告市办主任,经主任同意后,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,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,按规定程序办理,并且必须有两个经办人。所有支出按审批程序入账。

上述支出达到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标准的,必须按财政部门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手续。未经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,不得报销。

三、经办人及报销审批程序

所有报销经办人必须是国家正式在职工作人员。报销人不得跨部门、跨单位进行报销。除特殊情况外,经办人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。

市办机关报销由经办人将贴有有效原始发票、购物清单(清单必须注明规格型号、单价、数量、总价)的报销凭证填写后,经科室负责人签字,分管领导签字,财务人员审核,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,大额开支需附批准报告,有合同的还必须附合同书。按上述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,由综合科统一支付。

市办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由综合科集中统一购买,各部门领取。

政府采购或招投标项目的报销除按上述程序办理外,报销凭证后还须附中招通知书和合同书。

固定资产统一由综合科进行登记,凡报销项目属固定资产的,由综合科在报销凭证背面注明固定资产已登记,才可付款。2019年2月28日之前,各科室涉及各自购买的固定资产,请主动到综合科登记,谁登记谁负责。

工作用车辆由市办各科室申报,填写用车审批单,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综合科审核。

四、强化预算意识,严格规范动作

强化预算意识,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,遵循“先有预算、后有支出”的原则,对预算资金进行有效规范高效运作,切实促进工作。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,严格审批制度,切实做到签批完整,手续齐备,支出合法合规。

五、严明纪律,强化责任

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等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,严控“三公”经费开支。凡违反规定,有下列行为的,将严肃处理:

(一)对有禁不止,有令不行,铺张浪费,违规操作或规避财务制度,乱花费,乱支出的,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直接责任。

(二)严格报销程序,凡实物与发票不一致的,以及对不按规定报批的,收回报销款,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。

(三)报销内容不真实或利用虚假发票欺骗隐瞒骗过审批的,除追回报销款外,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追责。

(四)验收人员不负责任,不经查验就签字验收的,以及账、物不符,规格型号、数量不符的,对验收人员进行行政追责。

(五)把关不严,不负责任的乱审乱核乱批及不符合财务制度仍予报销的,将追究财务负责人的责任。

(六)对财政、审计等部门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,按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,将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。

(七)以上人员有索贿受贿贪污的,一经发现,不构成犯罪的,追究行政责任。构成犯罪的,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。

六、此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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