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

发布时间:2024-04-01 08:07信息来源:市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:[    ] 背景色:       

一、基本情况

2023年度,我局共承办市政协提案4件(其中,主办1件,分办1件,协办2件)。主办的是第15号提案《关于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提案》,分办的是第74号提案《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》。

截至8月底,我局已完成主办和分办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,相关答复已寄送市政协委员,并分别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办公室。2件协办的政协提案也已主动按时于5月底前函复各相关主办单位。答复函也及时在市乡村振兴局网站予以公开。

二、办理工作情况

(一)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认识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在两会期间受到市政协委员的关心关注。在市交办会上接到今年的提案办理任务后,市乡村振兴局立即将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,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,分解办理任务、细化工作责任、明确办理重点。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督查科牵头办理,负责办理分发、督查督办,做好沟通协调、上下联系,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督查科牵头办理,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职、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格局,确保政协提案件件有落实、件件有答复。

(二)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细节。一是分类交办。根据提案内容,督查科提出初步拟办建议,报局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,局分管领导确定相关具体科室承办,并制定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一览表,将提案号、提案名称、提案人、联系方式、分管领导、承办科室、责任人、办理时限等内容一一列出,发各相关承办科室。二是加强调度。在局长办公会上,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汇报,要求加快办理工作进度,并及时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,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,督促承办科室深入思考,吸纳提案。三是强化沟通。办理前,各承办科室主动了解政协委员的提案初衷,找准问题症结;办理中,征求委员意见,做到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;办理后,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委员反馈,并对办理情况跟踪回访,做到了“办理前联系沟通、办理中征求意见、办理后跟踪回访”。

(三)进一步严把办理工作关口。市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与各承办科室通过个别见面、电话联系等方式多次与政协委员交换意见。督查科在局长办公会上汇报办理情况,对相关科室办理工作进行督办、催办,确保按质、按量、按时答复。在正式答复前,委员对初步意见不满意的不能答复;在得到委员认可后,由督查科拟写书面答复,分管领导审查修改,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,按统一格式整理、核对、打印,以正式文件逐一寄送委员,并抄送市政协提案委、市政府办公室。

(四)进一步深化办理工作成效。在承办提案的过程中,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在办理中宣传工作,提高政策知晓度,把提案的意见提案真正落实到工作实际中。进一步做好解释沟通工作。对由于政策原因或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,我局积极向委员做好解释沟通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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