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主动回应】我市财政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是什么?

发布时间:2024-04-30 08:06信息来源:市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:[    ] 背景色:       

答:(1)保持财政支持政策的总体稳定。(2)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,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。(3)过渡期前3年原国家级贫困县(寿县)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,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;2021年-2023年,原国家级贫困县(寿县)延续整合试点政策;市级财政要继续落实对脱贫县的资金倾斜支持要求。(4)推动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。(5)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。(6)落实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。(7)继续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。(8)配合完善金融支持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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